沧州市昌源管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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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沧州市昌源管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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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沧州市昌源管件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赵大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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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沧州市开发区石港路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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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孙文达、肖慧丰 |
时间 |
2023.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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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肖慧丰、胡凯元 |
时间 |
202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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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陈海妹、李浩、王向丛、张雅梦、贾相超 |
时间 |
2023.12.5~12.6/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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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 |
张玉翠 |
时间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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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论 |
本次共检测10个化学有害因素和2个物理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矽尘、电焊烟尘、石蜡烟、锆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XG1-20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受检单位为员工配备了MAX-30 耳塞+3M1426隔音耳罩,厂家标称的降噪值NRR分别为33dB(A)和21dB(A),按照GB/T23466-2009《护听器的选择指南》和WS/T 754-2016《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5.2.4.3选用的护听器有效声衰值可根据(NRR-7)/2计算实际降噪值为18dB(A),后整理车间操作工、锻造车间操作工在佩戴耳塞后实际所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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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 经过检测分析,其他粉尘、矽尘、电焊烟尘、石蜡烟、锆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噪声、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建议该用人单位继续加强管理、增强防护,强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管理,不断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该公司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2)该公司在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作业时,应特别注意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及个人防护,具备条件后才能作业。 (2)个体防护 1)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实施,对存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作出强制规定。加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定期进行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2)正确佩戴口罩、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对防护用品的配戴情况进行监督。用前注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同时要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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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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