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志盛威华特种涂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志盛威华特种涂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志盛威华特种涂料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辉 | |
地理位置 |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 | |||
项目名称 | 河北志盛威华特种涂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河北志盛威华特种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6日,注册地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法定代表人为赵志海,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包括:特种涂料加工制造(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年生产水性陶瓷耐高温隔热保温涂料3600t、工业高固溶剂涂料2000t。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该公司属于C制造业-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1涂料制造。 该公司于2022年8月委托河北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2024年1月委托河北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定期检测。自上次职业卫生评价以来,工艺及设备均未发生变化。 该公司自生产运行以来运行状况较好,生产安全平稳、产品质量达产达标,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要求向职工正常发放、使用。 公司按规定要求制定了职业卫生责任制、操作规程等相关管理制度,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有专人定时巡检、定期进行维护,对职工进行岗前职业卫生知识的专门培训,组织在岗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截至目前为止未发现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自生产以来未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和职业中毒情况。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提桂贞 | 报告编制人 | 常晓云、王超、提桂贞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超、常晓云 | 时间 | 2025.3.12 | |
采样人员 | 李月成、何旭、张清镇、王超 | 时间 | 2025.3.27~2025.3.29 | |
检测人员 | 贾相超、刘忠梅、赵亚军 | 时间 | 2025.3.28~2025.4.2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经过评价,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化学因素:其他粉尘、矽尘、二氧化钛粉尘、滑石粉尘、氧化锌、铬及其化合物、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该公司各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XG1-2022)限值要求。 物理因素:噪声。该公司各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通过对该公司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分析与评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该公司属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河北志盛威华特种涂料有限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通过评价认为,该公司当前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补充完善后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建议:职业卫生管理 (1)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提高自身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积极参加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高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2)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应掌握职业卫生管理内容及方法,熟悉职业卫生管理技术,利用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方法和文化手段、经济手段,达到对生产设备、现场职业病危害隐患、职业病危害源及环境因素的安全管理。 (3)该公司应在后续的工作中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防护 (1)该公司应加强生产车间机械通风,保证作业环境空气中的危险和有害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和防爆规定。避免生产车间环境空气中的危险和有害物质对办公楼人员影响。 (2)该公司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3)应重点做好粉尘、化学毒物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做好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对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报警设施、喷淋洗眼器、急救药箱、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急照明灯具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其能正常、连续运转,以达到预计的防护效果。 (4)公司应加强设备、管道维修保养,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巡检,做到管道与管道、管道与容器、管道与阀件等接口处无泄漏,应避免因设备损坏、老化导致的泄漏现象,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处理。 (5)对厂区的设备或贮槽进行检维修作业或抢修作业时,应先将设备内残余有毒物质置换后,设备或储罐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含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要求进行操作。如:事先通风、探测有害气体浓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操作;为工人配备好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和救护用品;应有两人以上在场,设置专人看护,设置警示标识等。 个体防护 (1)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指导监督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使用到期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 (2)高温季节加强防暑降温措施。 职业健康监护 (1)应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该公司应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按照下表要求规范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等,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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