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铝及新材料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报告名称 |
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铝及新材料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浩 |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疏港路南、海防路东 |
||||
|
项目名称 |
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铝及新材料生产项目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简介 |
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11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疏港路南、海防路东,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强。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固体废物治理;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物洗选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目前,该公司拟新建氢氧化铝及新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拟建项目于2024年12月30日取得了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沧审批备案[2024]116号。 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015亩,总建筑面积590346平方米,主要建设4条年产185万吨氢氧化铝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包括原料车间、溶出车间、沉降车间、分解车间、脱水车间、给水排水系统等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总投资201753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1750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5.56%。拟建项目拟建设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 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体系和关联密切的产业链,促进区域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打造区域经济共同体,提升沧州市中小企业园区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并对促进区域产业升级、拉动当地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项目的实施,将使区域的区位、资源、技术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形成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 |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明 |
报告编制人 |
王超、张明、任顺心 |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超、任顺心 |
时间 |
2025.1.22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经过评价,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其他粉尘(氢氧化铝粉尘)、氧化铝粉尘; 化学因素:氢氧化钠、氧化钙、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防暑防寒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应能控制在较低水平,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因此,该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预见的,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建议:(1)公司应加强设备、管道的维修保养,定期对设备、管道进行巡检,做到管道与管道、管道与阀件等接口处无泄漏,应避免因设备损坏、老化导致的泄漏现象,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处理。 (2)应重点做好粉尘、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做好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尤其是应加强厂区除尘器、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急救箱、空气呼吸器、喷淋洗眼器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作业,保证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能正常运行,对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防护效果。 (3)按规定要求进行接害职工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拟建项目建成后定期安排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发现超标部位,及时处理;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预案演练。 (5)企业应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和监督,指导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使用到期的个人防护用品。 (6)对警示标识、告知卡、中文警示说明做好日常维护,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重新制做。 |
|||
|
专家评审组意见 |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河北兴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的《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铝及新材料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格式规范,内容比较全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以及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分析符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且基本准确、全面;报告对劳动者预期职业健康风险的评估结果基本客观、可信;报告提出了消除职业健康风险或降低职业健康风险的工程防护技术措施建议。同意通过《报告》的评审。但评价单位还应按照以下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可作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依据,并存档备用:
|
||||
|
报告名称 |
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铝及新材料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浩 |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疏港路南、海防路东 |
||||
|
项目名称 |
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铝及新材料生产项目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简介 |
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11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疏港路南、海防路东,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强。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固体废物治理;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物洗选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目前,该公司拟新建氢氧化铝及新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拟建项目于2024年12月30日取得了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沧审批备案[2024]116号。 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015亩,总建筑面积590346平方米,主要建设4条年产185万吨氢氧化铝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包括原料车间、溶出车间、沉降车间、分解车间、脱水车间、给水排水系统等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总投资201753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1750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5.56%。拟建项目拟建设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 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体系和关联密切的产业链,促进区域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打造区域经济共同体,提升沧州市中小企业园区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并对促进区域产业升级、拉动当地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项目的实施,将使区域的区位、资源、技术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形成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 |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明 |
报告编制人 |
王超、张明、任顺心 |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超、任顺心 |
时间 |
2025.1.22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经过评价,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其他粉尘(氢氧化铝粉尘)、氧化铝粉尘; 化学因素:氢氧化钠、氧化钙、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防暑防寒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应能控制在较低水平,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因此,该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预见的,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建议:(1)公司应加强设备、管道的维修保养,定期对设备、管道进行巡检,做到管道与管道、管道与阀件等接口处无泄漏,应避免因设备损坏、老化导致的泄漏现象,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处理。 (2)应重点做好粉尘、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做好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尤其是应加强厂区除尘器、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急救箱、空气呼吸器、喷淋洗眼器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作业,保证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能正常运行,对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防护效果。 (3)按规定要求进行接害职工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拟建项目建成后定期安排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发现超标部位,及时处理;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预案演练。 (5)企业应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和监督,指导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使用到期的个人防护用品。 (6)对警示标识、告知卡、中文警示说明做好日常维护,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重新制做。 |
|||
|
专家评审组意见 |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河北兴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的《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铝及新材料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格式规范,内容比较全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以及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分析符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且基本准确、全面;报告对劳动者预期职业健康风险的评估结果基本客观、可信;报告提出了消除职业健康风险或降低职业健康风险的工程防护技术措施建议。同意通过《报告》的评审。但评价单位还应按照以下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可作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依据,并存档备用:
|
||||


兴标微信公众号
河北兴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