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欧凯管道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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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沧州市欧凯管道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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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沧州市欧凯管道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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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沧州市经济开发区北海路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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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提桂贞、李月成 |
时间 |
2024.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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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张紫洋、提桂贞 |
时间 |
202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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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张雅梦、刘忠梅 |
时间 |
2024.11.15~2024.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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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 |
韩月杰 |
时间 |
2024.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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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论 |
本次共检测8个化学有害因素和2个物理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聚乙烯粉尘、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XG1-20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的检测结果中二车间管端打磨操作工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其余均符合。 噪声的超标原因:噪声来源于设备及工艺本身,从噪声源及传播方式上较难控制,应以劳动者的个体防护措施为主,劳动者作业过程中应按要求佩戴防噪声耳塞、防噪声耳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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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经过检测分析,其他粉尘、聚乙烯粉尘、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部分岗位噪声的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建议该用人单位继续加强管理、增强防护,强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管理,不断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该公司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2)该公司在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作业时,应特别注意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及个人防护,具备条件后才能作业。 (2)个体防护 1)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实施,对存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作出强制规定。加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定期进行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2)正确佩戴防尘口罩、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对防护用品的配戴情况进行监督。受检单位应为二车间管端打磨操作工配备3M1110 型耳塞+3M1426型隔音耳罩,厂家标称的降噪值NRR分别为29dB(A)和21dB(A),按照GB/T23466-2009《护听器的选择指南》和WS/T 754-2016《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5.2.4.3选用的护听器有效声衰值可根据(NRRmax-7)/2+5计算实际降噪值为16dB(A)。二车间管端打磨操作工佩戴耳塞及耳罩后的噪声强度应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用前注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同时要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性。 (3)职业健康监护 该公司应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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