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伟鹏化妆用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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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沧州伟鹏化妆用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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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沧州伟鹏化妆用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尚立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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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沧州市青县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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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超、胡凯元 |
时间 |
2023.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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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肖慧丰、刘同庆 |
时间 |
2023.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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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张雅梦、提桂贞、王向丛、陈海妹、贾相超 |
时间 |
2023.6.2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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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 |
孟凡飞 |
时间 |
2023.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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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论 |
本次共检测7个化学有害因素和1个物理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总尘、氢氧化钠、氨、硫化氢、甲苯、正己烷、丙酮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1号修改单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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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该公司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2)该公司在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作业时,应特别注意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及个人防护,具备条件后才能作业。 (2)个体防护 1)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实施,对存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劳保护品的佩戴作出强制规定。加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定期进行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2)正确佩戴防尘毒口罩、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对防护用品的配戴情况进行监督。用前注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同时要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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