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优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高分子纳微粉建设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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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沧州优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高分子纳微粉建设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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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沧州优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邵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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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沧州高新区国风北大道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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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000吨/年高分子纳微粉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性质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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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成立于2017年06月12日;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建森;劳动定员:15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喷涂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年产20000吨/年高分子纳微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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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明 |
报告编 制人 |
张明、王超、任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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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超、任顺心 |
时间 |
2024.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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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魏鑫、何旭 |
时间 |
2024.9.4~9.6/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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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张雅梦、刘忠梅 |
时间 |
2024.9.5~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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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经过评价,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二氧化钛粉尘、铝金属粉尘;化学因素: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该项目各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XG1-2022)限值要求。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该项目各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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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通过对该项目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分析与评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属于C制造业-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1涂料制造。根据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综合分析认为,沧州优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高分子纳微粉建设项目(一期)总体布局、设备布局较合理;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符合要求;工艺较先进,个体防护用品选型符合要求。 根据对沧州优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高分子纳微粉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结果,该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本次所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作业环境总体上具有良好的卫生状况,正常运行时能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沧州优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高分子纳微粉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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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防噪声等个人防护用品,公司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检查员工佩戴使用情况。为从业人员配备的防护用品要保持有效,做到及时更换、更新,是防护用品安全、有效。 (2)通过运行实践,查找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3)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中规定的体检周期、体检项目,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和处理;增加体检人数和体检项目,确保接害人员均能在监护范围内,保障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4)不断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确保劳动者知晓,且应使劳动者掌握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5)该项目应自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内容的申报。 (6)正常生产运行后,应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保障生产设备、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7)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应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做好通风设施的维护保养,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并经常性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 (8)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第5号)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9)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出现模糊不清、掉落现象,应及时进行维护、更换;及时更新职业卫生公告栏中检测数据内容。 (10)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代替高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对高噪声施工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隔振降噪等措施,为作业工人配备护耳器,减少作业时间。 (11)该项目生产区处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向,生产区关闭迎风面窗户、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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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组意见 |
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河北兴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沧州优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高分子纳微粉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评审组认为《报告》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审核后可通过评审并作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1、补充实际建设内容和备案证情况符合性调查分析评价,明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容,评价范围前后进行统一。 2、核实职业危害识别及筛选,补充原辅料理化特性。 3、完善防护设施设置情况,防尘毒、防高温措施等设计专篇符合性调查分析评价,补充防护设施设置一览表,明确风机参数。 4、补充各岗位防护用品发放情况,粉尘较大岗位防护用品换为半面罩,明确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周期。 5、对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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